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大楼项目建筑概念性方案(含可研编制)征集邀请公告
一、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拟建计算机大楼项目位于东校区喻家湖东路以北地块,与学校启明学院隔喻家湖东路相望,地块西侧为湖溪河,东邻联投喻园小区,地块北侧未来拟建学校音乐中心,喻家湖东路为规划市政道路。总用地面积约411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6.8万平方米,地下约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4亿元,资金来源为国拨加自筹。主要用于我校计算机学院、数据中心和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办公和科研平台的建设。主要功能含综合实验区、科研平台区、科研实验区、教师综合发展区、学术交流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区、科技成果展示区、行政办公区以及师生和校友之家等。
二、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建筑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4、应征单位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体8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工作,承担过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2016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体8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工作,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6、本次方案征集以邀请方式进行,不接受应征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29日18:00。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PDF电子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448077025@qq.com,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征集文件》发送至报名单位登记邮箱。
3、报名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证明材料;
(3)单位简介,类似业绩简介、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简历和职称证、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资料(应征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6)应征单位对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
注:以上报名材料格式自拟,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以PDF电子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48077025@qq.com)。若非中文资料,须附有中文翻译件,报名材料的全部内容以中文表达为准。
四、应征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单位,应于2019年6月20日9:00时前将纸质应征文件三份(一正两副,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册装订,格式自拟),电子版一份,送至华中科技大学基建管理处303室。
五、奖励及补偿费用
应征单位提交设计成果后,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概念性方案进行评审排序,并按排序支付相应的费用。本次征集活动设第一名1名费用人民币45万元(含税),第二名1名费用人民币2万元(含税),第三名1名费用人民币2万元(含税)。
注:第一名费用45万元中包含方案修改完善及可研编制费用40万元,评审排序第一名单位须按主办单位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可研编制、修改、评审答疑直至获得教育部批复,若第一名单位不能按主办单位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则主办单位将扣除此部分费用。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华中科技大学基建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七、成果要求
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可研编制成果应满足第四章任务书的要求。
八、其它事项说明
1、所有应征单位递交的设计成果均不予退还,该成果除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
2、各设计单位在此次应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成果,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设计方案及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法律责任及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单位承担。
4、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九、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基建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联系人:金老师
电 话:027-87543084
邮箱:448077025@qq.com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