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工作职能

1.负责组织拟订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兼组织实施。

2.拟订学校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

3.负责组织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报批,勘察、施工。

4.落实学校基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5.做好学校基建工程及配套设施、竣工验收、交接和图纸归档工作。

6.负责学校对基本建设及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

7.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版权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基建与规划处 Tel:027-87543224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三路苗圃内 邮政编码:430074  处长信箱:jjchust@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