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 工作流程 >> 正文

国拔资金和学校资金投资的基建工程

作者: 时间:2014-03-28 点击数:

用单位提出项目申请书或建议书报校园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87548893,现归属总务长办公室)→经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和管理委员会论证、学校批准后交基建管理处计划前期科(电话:87543524)→计划前期科代表学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教育部申请立项→根据立项批文列入年度基建计划→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讨论并修改→报学校审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并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版权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基建与规划处 Tel:027-87543224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三路苗圃内 邮政编码:430074  处长信箱:jjchust@hust.edu.cn